2013年5月6日 星期一

核電廠的安全受得了強震考驗嗎?(加了後記)

        我在〈斷然處置不當會提前引發氫氣爆〉一文中論證:如果冒然執行現版「斷然處置」時不幸有管路的高壓蒸氣洩漏,將有機會使燃料棒溫度遠超過1500F,並進而引發氫氣爆。

        台電對此的公開回應是「我們的零件都很安全,不會有問題。」一位核工老將來信咒罵我:強震加海嘯根本不可能在台灣發生,為什麼一定要台電設計到可以抵擋福島事件的海嘯和強震?一位台電員工憤怒地說:我們的耐震設計是1G1倍重力加速度=980Gal=9.8 m/s2 ,就是永遠不會壞的!
        事實呢?
        核能四廠之地震設計值為地表最高加速度0.4G台灣會不會發生地表加速度超過0.4G的地震?已經發生過了!921大地震時,車籠埔斷層之受災地區的地表加速度峰值大多在0.3G至0.5G之間,震央附近的南投縣名間鄉新街國小測站所測得之水平地表加速度峰值甚至超過1.0G。福島事件的地震強度有多大?0.56G!=550Gal/980Gal),略微超出了原本的設計標準(0.5G) ,遠超出核四的設計標準。這時候高壓蒸汽管路當然很可能會在管路接頭漏氣!

        其實,一般的瓦斯和自來水管路在0.1G~0.2G之間就已經開始漏水、漏氣。核電廠零件要求規格較高,那是用來抵抗管路內部超高的壓力(75大氣壓),而不是用來保証強震後不漏氣的!在0.4G(地表加速度峰值大約3.92m/s2=0.4X9.8 m/s2) 連鋼筋混凝土牆都會有一部分倒塌,甚至連耐震能力較強的房屋也有一部分嚴重受損並倒塌,這種情況下誰還敢保証這時候高壓蒸汽管還絕對不會漏氣?
        我沒有苛求台電、誇大事態、杞人憂天或危言聳聽。
        事實是台電、原能會和核工界有人神經太大條,有人太天真,有人不把人命看在眼裡!
        更離譜的是,一位跟核工系非常熟的朋友去核工系相關教授那裡打聽後向我回報:核工系早就知道有很多該考慮的情境(scenario)是現版斷然處置所忽略的,甚至有核工系教授反對斷然處置而主張用其他辦法。
        我像是腦袋被敲了一記悶棍一樣!資訊這麼不公開,這是什麼樣的學術圈,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社會? 


後記 

        關於核四的耐震設計基準有人說是 0.4G,有人說是 0.66G。我引述的「0.4G」被一口咬定是「造謠、說謊、竄改」。搞得這麼亂,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核四並非祇有一個耐震設計基準。根據核三廠陳建中在「台灣核能電廠簡介」這份投影片第62頁提供的資料,核四至少有兩個耐震設計基準:基盤是0.4G、一樓是0.66G。